國內新資投資專案
申請資格
- 國內新增投資案認定資格限制:
- 投資金額項目:土地、廠房、機器設備及營運資金,且其中廠房及機器設備之投資金額應達1/2,並經會計師簽證。
- 投資金額認列期間:101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。
- 向工業局申請認定,且以1次為限(3年免增額外勞比例附加就業安定費)。
- 申請認定期間:102年3月13日至103年12月31日。
- 核配比率:3K五級制核配比率+附加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外勞核配比率(3K5級比例+Extra比例)。
應備條件
| 應備條件 | 增加外勞配額比率(%) |
| 新設立廠場,取得工廠登記證明文件。 | 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5% |
新設立廠場,取得工廠登記證明,投資金額符合規定:
|
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10% |
| 預估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核發日起,一年內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。 | 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10% |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