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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新資投資專案

申請資格

  1. 國內新增投資案認定資格限制:
    • 投資金額項目:土地、廠房、機器設備及營運資金,且其中廠房及機器設備之投資金額應達1/2,並經會計師簽證。
    • 投資金額認列期間:101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。
  2. 向工業局申請認定,且以1次為限(3年免增額外勞比例附加就業安定費)。
  3. 申請認定期間:102年3月13日至103年12月31日。
  4. 核配比率:3K五級制核配比率+附加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外勞核配比率(3K5級比例+Extra比例)。

應備條件

應備條件 增加外勞配額比率(%)
新設立廠場,取得工廠登記證明文件。 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
5%

新設立廠場,取得工廠登記證明,投資金額符合規定:
  1. 限制:非傳統之製造業(高科技):5億元以上投資金額(廠房與設備投資金額>=2.5億)。
  2. 傳統製造業:1億元以上投資金額(廠房與設備投資金額>=5仟萬)。
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
10%

預估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核發日起,一年內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。 3年免繳增額就安費

10%